1、在局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部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通信工程师认证的制度和办法。
2、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3、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及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发放、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负责考查、审定承办培训工作的单位,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培训工作,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术能手的评选活动。
5、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
6、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通信工程师认证工作的资料管理和统计分析上报。
7、按规定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
8、配合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完成省局和部指导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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